四、保障措施(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动出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后评估,推进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立法。
3.4从法律法规层面出台对火电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的治理要求分析发达国家火电环保发展的历史看,火电脱除氮氧化物约落后于脱硫10年对标世界先进石油化工环保技术中心,努力打造成为集团公司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展示平台和创新孵化基地,服务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11月4日,中国石化北京环保技术中心启动会在京召开。协助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环保管理工作,跟踪前沿环境技术信息,探索应对措施,服务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当好总部环保智囊。该中心的成立将为集团公司打赢环保三大战役、提升环保管理水平提供强力支撑。中心隶属关系挂靠北京化工研究院,依托北化院环保科研力量,承担集团公司环保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任务,在具备优势的研究领域,做到高专精,引领行业环保技术发展。负责集团公司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工作,从清洁生产规划、发展方向、长效机制、清洁生产标准规范等入手,开创集团公司清洁生产新局面
该中心的成立将为集团公司打赢环保三大战役、提升环保管理水平提供强力支撑。协助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环保管理工作,跟踪前沿环境技术信息,探索应对措施,服务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当好总部环保智囊。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在重庆、海南、陕西、宁夏等地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推动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
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估、跟踪监测和环境影响研究;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监管。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及时掌握全国、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二)基本原则基于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责定位,十三五时期,自然生态保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把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作为基本理念。《规划纲要》依据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能定位,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措施,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规范和完善自然保护区晋升和调整的评审制度,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推动交通设施建设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加强生物廊道建设,减少生态阻隔;加强交通设施建成后的生态恢复和运营期的管理。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彻底摸清我国生物多样性家底。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工程所需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好重大工程,推进实施《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十年中国行动。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加强政府、企业、公众生态保护培训,建设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保护责任意识。
制定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20年前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督执法,定期组织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加强问责监督。在全国25个省份开展45个流域生态健康评估试点。
我国高等植物的受威胁比例达11%,特有高等植物受威胁比例高达65.4%,脊椎动物受威胁比例达21.4%;遗传资源丧失和流失严重,60%-70%的野生稻分布点已经消失;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严重,常年大面积发生危害的超过100种。强化后续监督与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现有的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模式。
研究建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预警体系,开发预警模型和技术,对生态系统变化、物种灭绝风险、人类干扰等进行预警。积极参与国家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理顺相应机构与职责设置。
在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推动将生态状况评估结果应用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规划编制,并作为生态补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监管制度的重要参考。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江苏、海南、湖北、江西、重庆、沈阳等地开展划定和管控试点,天津、江苏发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指导浙江省仙居县、开化县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配合发展改革委指导北京、青海等9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市县环保部门生态保护人员队伍和装备严重不足,导致执法力量薄弱。
(二)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积极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工作主线。(四)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1.创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
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推动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完善保护网络,强化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以重要河湖、海洋、草原生态系统及水生生物、小种群物种的保护空缺作为重点,推进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廊道、保护小区和自然保护区群建设,到202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
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南,指导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依托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发布生态保护信息,保障公众生态保护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估。2016年,启动以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一期工程;各省(区、市)应依托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本行政区监管体系,实施分层级监管。
2018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二期工程。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加大城市生态保护力度,推动城市生态建设与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城市生态服务能力。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工作的平台作用,有机融合生态保护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创新保护模式,提高示范效应,激发保护活力。
完成32个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边界核定,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和脊椎动物卷。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开展国家公园体制研究及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全面、严格、及时、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加强生态保护统一监管的重要基础。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加强创建计划性和区域平衡性,强化分级管理和过程监管,加快审议命名2016年前通过考核验收的城市。
一、全国生态保护基本形势十二五时期,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在示范引领、系统保护、综合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部分重点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推动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
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不够,生态大数据集成应用尚待发挥作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尚需完善。四、保障措施(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动出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后评估,推进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立法。
多数省份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编制发布了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三是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短期内难以根本遏制,国际履约压力不断加大。